建设项目环评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 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 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建设项目环评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和开发活动,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的法律制度。

凡领域内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不是一般的预测评价, 它要求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开发者,必须事先通过调查、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选址、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经过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发和建设。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各种污染防治的单行法律中,它是一项决定建设项目能否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建设项目环评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具体建设项目大体上包括:一切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或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一切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产生影 响的大中型水利枢纽、矿山、港口、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大面积开垦荒地和采伐森林的基本建设项目;对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甚至造 成灭绝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对各种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特殊地质、地貌地区产生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 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也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大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三是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 和预测;四是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五是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六是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是结论,包括下列问题:对环境质量的影 响;建设规模、性质;选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采取的防治措施经济上是否合理,技术上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再作进一步评价等。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大体上是: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签订合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评价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调查和评价制 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价工作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但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